开学第一课 | 西安检察“未”你而来
春暖花开少年归,愉悦的寒假已经结束,全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迎来开学日。为加强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学生自护能力,在开学第一天我们为大家准备了干货满满的法律知识大礼包,我们来一起探索吧!
文明安全上网
网络给我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,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控力和分辨力,更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毒害。
实践中,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由网络引发。有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间不认真学习,逃课上网、沉迷网络,后因零花钱花完,没有钱继续上网而产生盗窃或者抢劫的念头,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。有的未成年人因缺乏自护意识,在网络交友平台中被身份不明的网友诈骗钱财,成为诈骗案件中的被害人。
在此,提醒未成年人应正确、安全、科学上网,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和聊天,树立自尊、自律、自强意识,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,远离违法犯罪。
防范校园欺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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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欺凌给孩子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,严重影响日常学习、生活。
校园欺凌不及时制止很有可能发展为恶性事件。校园欺凌除了最常见的殴打、伤害行为,辱骂、诽谤、恐吓、孤立、排挤同学,毁坏、抢劫,勒索同学,甚至逼迫对方脱衣服、罚跪等,都属于校园欺凌。
✦✦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?
作为学生:
①遇到校园欺凌后不能以暴制暴,人身安全最重要,千万不要激怒对方。
②保护身体要害部位、周围人多时大声呼救、抓住时机迅速逃离。
③及时向家长、老师求助,家长和老师都有足够的经验与智慧化解同学们之间的矛盾摩擦。
④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作为家长:
要尊重、关心、理解子女,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,切忌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;平时可以结合常见的校园欺凌现象来进行预防教育,不能诱导以暴制暴。
预防性侵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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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学生遭遇猥亵或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,很多学生对于自己遭受的伤害却茫然不知或由于羞于启齿而隐瞒。
我们经常跟其他人有各种各样的身体接触。安全又舒服的身体接触是可以接受的,不安全、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是不可以接受的。而性侵害就是不安全的、危险的身体接触!
✦✦ 如何防范性侵害?
作为学生:
①在学校内或上学和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,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,千万不要为了图方便走近路。
②只要是违背你意愿的性接触,都算性侵。因此不管对方是什么人,你永远有权利说“不”。
③如果不幸遭遇性侵,那一定要立即报警,并注意收集证据。
作为家长:
应注重对孩子开展性安全教育,引导孩子了解隐私部位,抵制不安全的身体接触,教导孩子拒绝互联网上的色情信息。
亲爱的同学们
又是一段新征程
又是一片新风景
新的学期,新的希望
用知识武装头脑
用法律保护自己
你尽情成长
我们将继续守护
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
来源丨第九检察部
编辑丨高博
校对丨冯文英
审核丨惠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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